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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有关意见
为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,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,推动结构优化升级,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,全面提升工业经济综合竞争力,促进我镇工业经济持续、快速、健康发展,结合本镇实际,现就在镇规划工业安置区内建厂的企业用地价格特提出如下意见:
一、根据县政府出台的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意见,确定长街镇工业安置区的土地出让价格为每亩7万元,不包括土地出让后各企业办理土地证、房产证的费用,凡进入镇工业安置区的企业办理两证的费用自负,镇工贸办将全程协助办好两证。
二、我镇企业当年被评为县实力型企业、特色行业龙头企业的,如在镇工业安置区范围内扩建、新建项目需要用地的,只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,投资强度、容积率、安全设计等达到项目建设要求的,地价每亩优惠2万元人民币。
三、鼓励三资企业来我镇投资创业,只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导向,投资强度、容积率、安全设计等达到产业建设要求的,凡注册资金在100万美元(含100万美元)——200万美元的,按实到资金每10万美元享受3万元人民币1亩优惠;凡注册资金在200万美元(含200万美元)——500万美元的,按实到资金每10万美元享受4万元人民币1亩优惠;凡注册资金在500万美元(含500万美元)——1000万美元的,按实到资金每10万美元享受5万元人民币1亩优惠;凡注册资金在1000万美元(含1000万美元)以上的,按实到资金每5万美元享受5万元人民币1亩优惠。
四、县外内资企业来我镇落户的,只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导向,投资强度、容积率、安全设计等达到项目建设要求的,其企业注册资金按每10元人民币折1美元计算,享受优惠标准参照第三条之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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